反垄断法草案设立专章 禁滥用行政权力 排除限制竞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9:08 南方新闻网

  据新华社电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设立专章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作出禁止性规定。

  草案规定,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任何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和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采取同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草案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等歧视性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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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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