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反垄断法出台为何阻力重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9:17 国际在线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草案,经过历时10余年的起草工作,24日在北京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据报道,草案参照国际管理,规定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三大反垄断制度,把跨国公司巨额并购纳入监管范围。草案同时明确,“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领导、阻止、协调反垄断工作”。

  作为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制定反垄断法显然是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的一项重要法律,它对保护公平竞争,制止违法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具有的重要意义也不言而喻。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在国内外经济调整不断加快,企业间的合并、重组等活动日益活跃的情况下,垄断的苗头不仅已经出现,而且有不断加剧的趋势。比如说,市场上出现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价格、掠夺性定价、强制交易、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或者相互之间达成价格联盟、划分市场、限制产量等各种形式的垄断协议,直接危害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如此等等,都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些现象,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进程,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但是,就是这么一部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律,自从1987年国务院法制局成立了反垄断法起草小组至今将近20年的时间,其出台依然面临诸多阻碍因素。这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原因恐怕无外乎以下三条:一是国内一些靠行政权力占据市场垄断地位的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千方百计地阻挠反垄断法的出台;二是一些已经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巨头也在其中推波助澜,靠垄断啤酒、饮料等行业获取高额利润的同时,大肆进行试图垄断中国市场的恶意并购;三是一些行政部门对自己手中所掌握的垄断行业及其高额利润不愿放手,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反垄断法出台的进程。

  这样的阻力,其影响非同小可。一个突出的实例是,国务院去年公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但在某些政府部门制定的规章和政策面前,这条承诺往往变成难以兑现的空文。

  反垄断法迟迟不能出台所造成的后果已经有目共睹。往小里说,国际啤酒巨头已几乎把中国啤酒企业和市场瓜分殆尽,可以任意操纵啤酒的市场价格,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往大里说,去年以来在各地频繁出现的“油荒”以及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跑马圈地,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无论是从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来说,还是从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来说,有关方面都应该排除种种阻力,尽快出台反垄断法。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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