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反垄断法首先要反国外的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9:49 国际在线

  作者:数学

  据今天的新闻报道,国家正在研究反垄断法的出台。但我认为,如果一个发展中国家要反垄断,就必须首先反国外垄断,在反不了国外垄的情况下,中国的反垄断法,有可能实际上是在反国企,而不是什么反垄断。

  那么,反国外垄断,怎么反呢?我们知道,我国的大飞机不得不进口国外的,因此,就是国外垄断了大飞机的生产。我国的微型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不得不进口微软的,因此,就是微软垄断了计算机操作系统。

  如果美国能够造隐形飞机,而我国不能够造,那就是美国垄断了隐形飞机的制造技术。如果一种新药美国能够生产,中国不能够生产,则美国垄断了这种新药的制造技术。如果美国能够制造国家反导系统,而我国不能够制造,那也是一种垄断。

  因此,我的看法,经济全球化,首先就要反对发达国家对技术的垄断。

  但问题是,我国的法律,执法范围在国内,国外的事情管不着。比如说,我们不能够说微软公司垄断

操作系统违法,因此在比尔盖茨来华访问的时候就把他给逮捕判刑了。在这种情况下对另外的我国的某些产品的垄断商进行处罚,就显得不公平。

  因此,如果一个发展中国家,如我国者,是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则反垄断法首先要针对外国的垄断规定出政府的责任。政府的责任是什么呢?就是法律必须责成中国政府,在某种商品因为国内生产不了而造成国外垄断时,必须由中国政府来组织大量的科学技术研究人员进行攻关,限期(哪怕这个期相当长,比如说追赶上微软需要约二十年)完成攻关任务,打破帝国主义的技术垄断。如果国内有企业打破国外的技术垄断,产生技术突破,则对这样的企业进行

知识产权保护,就是说,当国外起诉国内企业侵权时,我们要反诉它们搞技术垄断。

  那么,技术垄断和尊重知识产权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认为,国外有一种技术,如果允许我们购买它,我说的是所有的技术窍门和技术原理统统都可以由我们购买,那就不构成技术垄断,我们就可以保护它的知识产权,国内如果有企业侵权,我们可以惩罚这样的企业。

  但是,如果我们出多少钱,人家的法律规定根本就不允许卖这种技术,那么,反过来国内有企业偷来了或者照抄了这种技术,人家再提出侵犯知识产权诉讼,那就不保护这各知识产权,这是因为你搞技术垄断在先,我国民族企业打破垄断的侵权属于正当防卫,因此应当受到保护。

  因此,当国外有一些核心技术人家不卖给我们的时候,对于国外的那种核心技术,我国的反垄断法要明确表示不保护那样的知识产权,而且鼓励国内的企业打破技术垄断。

  此外,反垄断法应当只针对竞争性行业,对于非竞争性行业,是国家理所当然要垄断的。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保证了我国的国企处于主导地位,而要保证这种主导地位,当然就要产生垄断,不垄断不足以保证主导地位。但是要保证,这种处于垄断地位的国企,必须是全民所有,必须是任何的利润或者收益,都是要保证是全民受益,而不仅仅是那个垄断国企的内部领导和员工受益。

  反垄断法应当规定,如果有国外的技术垄断时,国内的中央政府,如果不组织科学技术力量努力打破垄断,也属于违法行为,不能够允许国家官员说国内还要做二十年衬衣来保护国外大飞机制造技术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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