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以暴易暴”显示正义吗?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00 国际在线 |
两名男子在南京街头殴打清洁工,招来了路人的指责,打抱不平的市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此事被披露以后,网友对南京市民的“义举”一片叫好,认为此举“打出了南京市民的血性”。 暴力岂能僭越正义? 人人心中都有正义,但正义以一种不恰当的形式在不恰当的时间和空间表现出来却是一种“滥用暴力”的行为,是在行使私法,挑战公法。他们侵犯的不仅仅是被群殴者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人格的权利,还包括对法治的伤害。 打人男子的粗暴行为不应该被法律忽略,而一个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也同样要受到制裁。那些用私法惩罚非正义的行为在许多时候仅受到谴责,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那些凭正义或者道德优越感就去惩罚违法者的行为。如果这类侵犯行为也能够被绳之以法,我们的每一个公民,都将能够更充分地意识到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意识到自身的权限,社会就会减少很多侵权行为,我们的法治文明就更进了一步。 浙江省温岭市王军荣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