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以暴易暴”显示正义吗?(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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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00 国际在线 |
这让法律很受伤 这是典型的以暴制暴,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已经涉嫌违法,超出了见义勇为的正常范畴。是市民们不懂法吗?我想当然不是。如报警者所说的,“警察来了,反而便宜他俩” 。很显然,在他们看来,警察的处理是太轻了,太便宜这些“作恶”者了。这显示出他们对执法行为的不信任。不仅是当事者,最值得注意的是,在众多的网友评论中,极个别的“违法说”也受到了无情嘲讽。如果说,当事者“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的做法免不了有简单获得直接快感的成分,舆论应该是个远离事件的比较清醒的客观分析。然而从“见义不为”到这起特别的“见义勇为”,法律一次次被集体无意识摒之于公众的理智之门外,不能不说是法律的多重受伤。江苏省淮安市刘楚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