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毒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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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10:21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
本报记者唐慧卿 商业贿赂就像社会机体上的一个毒瘤,危害着我们这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它的存在和发展,干扰了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守信经营的企业成为受害者,以致在现实竞争 大量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严重受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由于商业贿赂使国家财产流失到小团体或个人口袋中。同样,商业贿赂行为使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医药回扣使患者需支付更多的钱看病就医,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在毒害经济的同时,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孳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从我市查处的商业贿赂情况来看,我市商业贿赂涉及领域有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源开发、中介服务、商贸流通、教育资源等,而且一些领域的商业贿赂又成为诱发职务犯罪最主要的原因。2005年市纪委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16起商业贿赂案件中,有14起是国家公职人员受贿案件。 目前,商业贿赂犯罪有呈群体性趋势,出现行贿人向几人甚至十几人行贿或集体受贿的案件。如宁波特种油品厂厂长卓定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镇海炼化工贸总公司供销科长、保卫科长、工程部长、生产调度员等14人行贿。群体受贿的另一种情况是单位受贿。如2002年发生的宁波市中心血站在试剂采购中,以提高采购价套取现金存入单位“小金库”,给职工发放福利。 商业贿赂不但毒害经济、腐化政风,更败坏了社会风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商业贿赂的花样不断翻新,从简单的物质化贿赂过渡到物质化、非物质化贿赂相互结合。手段越来越不易察觉,多以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车船费、入股分红等貌似合法的形式或者外出考察、吃喝享乐等软贿赂的方式出现。商业贿赂虽然见不得阳光,却能大行其道且呈蔓延之势,使越来越多的人不得不屈从于“潜规则”。它的流行在一些地方甚至演化为“笑廉不笑贪”。 相关专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