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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市优化不能忘了“农民福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7:01 正义网

  7月28日《郑州晚报》报道,7月15日,温家宝总理视察河南期间,随机停车走进洛阳市孟津县送庄镇西山头村的村民家中。当地村民李剑雷因不满洛阳市区搞创建禁止进城卖桃,向总理“实话实说”,总理现场办公,桃农拿到了“进城直销特别许可证”。专家建言,城市决策应以市民生活便利为根本,而不是市容城管等部门只顾自己利益的“一刀切”。

  城市需要发展和优化,而农民文化程度不高、文明素质与城市需要不够合拍,这是

很多城市拒绝农民进城的堂皇理由。“一些城市管理部门只从自己的部门利益出发,对进城瓜农和果实持反感态度,不惜采取一刀切的手段,这是瓜果直销进城中最大的障碍”。这种自由裁量权的放大和膨胀竟然一路顺风,这说明城市对农民的天然排斥性仍有深厚的社会土壤,“不能给予农民和农民工平起平坐的精神尊严”仍是某些人的“精神流行病”。因为自私需要和城市需要,就用弱势群体生活和居住权的牺牲换取执法效果,用进城权益被剥夺换取所谓的城市形象,显然是法治精神的失当。

  城市为什么会成为城市,因为它人口集中,商贸便利,交通发达,购物方便,经济便捷等,人类发展史上的城镇兴起就源于物流和商品货物集散的需要。而这些附属功能,都离不开农民、农业大力支持!如果因为“执法需要”就阻止农民进城,最终会背弃城市的终极需要。市民想要新鲜瓜菜、农民想多跑路“多卖俩钱”、城市想得到物美价廉物质资源的愿望成为奢望。缺乏农民的城市会成为孤立无援的物质、精神荒岛,这显然不是城市管理者所希望的。城市繁荣了,就忘记了“挖井人”农民大伯曾经作出的“丰功伟绩”,就用高高在上的姿态歧视、冷眼农民,这种忘本意识、精神冷漠和人格的盛气凌人才是更是城市发展更可怕的“观念硬伤”。

  和谐不仅是指精神平等、人权自由、交流方便、人情温暖,推而广之,更是群体和谐、阶层和谐,城乡和谐,市民农民交流和谐,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互动和谐。如果政策执行效果好了,却损害了群众感情、社会效果和社会精神,这显然不符合社会和谐原则!也不是社会人本色彩的体现!!

  城市不仅仅是管理者的城市,更是农民的“精神福利”和“经济福利”之地。城市这种公共资源品是用纳税人的钱建造的,8亿农民也是巨大的商品消费者。正如当地的一位干部所言,“只要有关职能部门少一点安逸享受的意识,多一点服务的意识;少一点罚款创收的冲动,多一点底层情怀,进城卖瓜的瓜农们不仅不会成为城市秩序的破坏者,而且完全可以实现城市管理与瓜农利益、市民利益的共赢。” ——这才是我们需要的!

作者:耿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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