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还有多少荒唐的司法闹剧上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0:25 红网

  在法治社会建设已经取得卓效的今天,竟然还会出现如此多的司法闹剧,难免让人忧心起来。

  一则消息称,6月30日,一起典型的错案得到纠正,蒙受不白之冤的福建低智商农民罗玉明得以证实自己的清白,获当场无罪释放。(7月28日《中国青年报》

  更离奇的是,几年前,甘肃海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欣公司)法定代表人乔红霞称与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下称澳柯玛公司)打了一场经济官司,澳柯玛公司败诉。但在甘肃两级法院胜诉的乔红霞却被青岛中院判处无期徒刑。(7月28日《兰州晨报》)更令人费解的是,已经被定无罪的乔红霞,到26日依然被青岛公安机关羁押,关押地点不在公安局的看守所,而在青岛市黄岛经济开发区区政府迎宾馆;看押她的人不是警察,而是澳柯玛集团公司的保安。

  无论是“罗玉明案”还是“乔红霞案”,都有一个共同点——公检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多么荒唐可笑,对存在诸多疑点的“罗玉明案”和“乔红霞案”,依然毫无顾及地将其定罪,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谁都知道,这是两起明显的司法不公的案例。当然,“乔红霞案”与“罗玉明案”又有所不同,“乔红霞案”是青岛法院是从地方保护主义出发的,整个案件处理过程没有带丝毫粗心,只是表现出一种故意,一种偏袒,一种冷漠。不知道在这些执法者的眼里,除了经济利益外,还有没有把法律的尊严与公正?

  而在“罗玉明一案”里,原本家住重庆綦江县石角区新民乡齐雨五组以喂猪养鸡过日子的罗玉明,不仅在外貌特征上与犯案嫌疑“小罗”有明显的区别,而且还因智商有问题,说话词不达意。事实上,在公安机关抓捕,检查机关批捕及提起公诉和法院审判的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只要有执法者稍微细心一点,这个原本就值得人们同情的罗玉明就不会蒙受265天不白之冤,更不会给社会留下265日深深的叹息。

  虽然两起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不大一致,但总的说来,都是多么荒诞无稽的司法闹剧!仅仅一天时间,仅仅两则报道,就出现了两则让人难以置信的消息。全国的媒体如此之多,执法机构不止一个,一年365天,问问,还有多少人正在蒙受冤屈?全国还将会发生多少如此荒唐的司法闹剧?

  是啊,多么荒诞的故事,希望仅仅是故事而已,这种严重违反司法公正基本要求的故事,任何人都不希望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还好,罗玉明总算得到律师无偿的救援,乔红霞总算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终于得以平冤昭雪。应该说,他们是幸运的,不知道还有多少不幸运者还在监狱里过着非人一般的生活呢。我想,今天是法治不断完善的社会,公权机构难道愿意看到如此的冤假错案从容地上演?

  因此,依笔者之见,冤假错案之所以不时见诸于报端,原因是我国相关部门对司法权利的监管不严,不到位,以致出现极大的漏洞。执法者要么玩忽职守,要么徇私舞弊,长此以往,法律不过是一个幌子而已,而在这个幌子之下,不知道还要冤死多少人?因此,纠正一个个的冤假错案固然重要,但公权部门现在必须做的,是加快法治建设,早日实现公、检、法三个系统互相制约和良性监督的格局。倘若公权部门以及媒体监督都发挥了作用,不难想象,还有如此多的冤假错案发生吗?罗玉明、乔红霞还会受到如此“礼遇“吗?我们不得不在纠正冤假错案的同时,深刻地进行反思,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稿源:红网 作者:王贵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