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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评一个5A景区 奖励3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3: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新评为5A景区奖励30万元,新评为4A级景区奖励10万元,经营绩效好、贡献大的旅游企业在税收和发展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对经营管理有方、引进旅游企业者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引进投资在2亿元以上星级酒店宾馆的,按注册资本的2‰给予引进人奖励,最高10万元……昨日,记者从锦江区获悉,该区日前出台了一项旨在进一步提升锦江区旅游业发展水

平的新政策——《关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办法》。据了解,围绕旅游产业发展而出台金额如此高、力度如此大、范围如此广的扶持奖励政策,在全市尚属首次。

  年纳税额超50万 可获扶持

  根据《关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锦江区政府将积极扶持旅游企业:对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新办旅游经营管理企业,自纳税年度起,前两年安排数额不超过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80%,后三年不超过50%用于扶持企业的发展。

  对已超过享受新办企业扶持政策期限,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且缴纳税收较上年增长15%以上(含15%)的重点旅游经营管理企业,安排数额不超过企业年度入库税收地方实得部分的30%用于扶持企业的发展。

  对年纳税额分别达到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旅游经营管理企业,可将对企业扶持资金中的不超过20%、30%、40%部分,用于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营班子,最高限额分别为3万元、5万元、15万元。

  新评为5A景区 奖励30万元

  《办法》对旅游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也进行了扶持,对新评为5A级的景区,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评为4A级的,奖励10万元。对新评为五星级的酒店,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评入全国百强、全省50强和全市10强的旅行社,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企业自投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且争取到国家资金扶持的旅游项目,区财政按国家扶持资金额度15%的比例匹配资金;自筹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且争取到省市资金扶持的旅游项目,区财政按省或市扶持资金额度15%~20%的比例匹配资金。

  大型旅游企业 引进人也能获奖励

  根据《办法》,锦江区还将对各种旅游企业的引进人进行奖励:对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主题景点、旅游购物中心、餐饮等旅游经营管理企业,按注册资本的1‰给予引进人奖励,最高5万元。对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星级酒店宾馆,按注册资本的2‰给予引进人奖励,最高10万元。

  另外,引进重大旅游经营管理企业的,经区政府研究批准,也将对引进人给予特别奖励。

  吴燕平 本报记者 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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