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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6项补贴促就业 大中专毕业生失业半年可获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4:3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魏曦 通讯员 沈劳 实习生 叶青青)企业为录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社保,可领补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己办社保,也可领补贴。

  昨悉,《湖北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已由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

  按规定,各级财政必须按不低于上年度一般预算收入的1.5%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除发放社保、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6项补贴,还将承担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特定政策补助等9项支出,促进困难群体就业。

  武汉市相关细则已出台,执行从2006年1月1日算起,符合条件者请及时申请。引人关注的是:武汉市大中专毕业生失业半年后办理《失业证》的,也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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