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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告错了单位被辞员工撤回申诉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5:17 今日早报

  一字之差告错了单位

  被辞员工撤回申诉书

  □通讯员 朱剑庆 本报驻宁波记者 郑巍

  早报讯 余姚一名务工人员向公司申请高温补贴,没想到反被公司辞退。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极大反响(本报曾作详细报道)。

  近日,陶明成(化名)以辞退不合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为由,向余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7月27日,余姚市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审案,却出现令人意想不到的场面。

  当日上午8点15分,余姚市劳动争议仲裁合议庭宣布开庭。但仅过5分钟,首席仲裁员就宣告闭庭。原因是:陶明成提交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中把被诉人写成了“余姚市安山强簧有限公司”,而不是之前他一直提到的“余姚市安山弹簧有限公司”。“强”与“弹”一字之差,造成被诉主体上的差异。被诉方的委托代理人对此当庭提出异议。

  虽然陶明成承认主体有误,表示愿接受当庭更改,但被诉方委托代理人拒绝变更。因陶明成起诉的主体不存在,根据规定,首席仲裁员作出闭庭裁定。

  陶明成当庭要求撤回本次申诉,并表示将在咨询有关法律人士意见后,再作进一步打算。陶明成同时表示,他不会因一字之差而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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