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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500米2小时警察咋“走”得如此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6:00 光明网
陆志坚

  昨日凌晨,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街头,一名流浪“武疯子”狂殴一名流浪女。过往群众报警后,接警的新城派出所距案发地约500米,警察却两小时后才赶到现场处理,但此时流浪女已经死亡。(7月24日国际在线)

  仅仅500米的路程,咱们的警察却整整“走”了2个多小时,而且是开着警车“走”的。不知道这是一辆怎样的蜗牛式警车,也不知这是怎样的蜗牛式警察,猜测既然是警察,

很难与四肢不全挂上钩来。那么,配上现代交通工具的警察为啥行走速度却如此之慢?

  据新城派出所值班民警称,接到110指令是8时40分左右,接警后立即便出了警。而在记者随后采访的汉滨区110指挥中心的电脑接警记录上却发现,第一次接警时间是早上6时44分,并很快电话通知新城派出所,而新城派出所的处警记录上并没有6时44分左右的记录,只有8时40分的记录。派出所副所长解释说,他们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后,立即便驱车前往查看,并未发现有人打架,待8时40分第二次接到指令赶到现场后,发现流浪女已经死亡。

  其实,事情的真相已经很明白了,500米“走”了2小时,并非警察腿脚不灵便,也并非警车出了毛病,而是“心”出了问题。第一次到现场竟没有发现有人打架,只能说明其出警完全是抱应付的态度,而非认真地履行自身的职责。当时只要下车问一问、看一看,或许就可挽救一条生命。然让人痛心的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就在警察的敷衍塞责中永远地消逝了。

  不能过多地谴责打人凶手,其毕竟是一名神智不清的“疯子”。然肩负着扶危济困、伸张正义、主持公道重任的警察,难道也如这名“疯子”一样漠视生命?这种职业道德的缺失,无形中就是在张扬邪恶、纵恿邪恶,其比“疯子”的行径更可怕。

  据悉,汉滨区公安分局对当事人已作出了行政记过并免去其副所长职务。在笔者看来,这种处理不能只仅仅限于某个体,更为重要的是应查一查、找一找,在公安队伍内还有多少这种500米“走”了2小时的警察。倘若不能举一反三,以此为突破口强化纪律作风整顿,那么或许500米“走”3小时、4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现象也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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