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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十年新中国对外援助逾40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9:20 沈阳网-沈阳今报

  随着外交档案不断解密,新中国的“对外援助”也已不再是秘密。在近日向公众开放的、截至1960年底的外交档案中,含有“对外援助”字样的标题竟有200多个。蒙古国最早求支援劳动力

  外交档案显示,新中国刚成立,某某国“要求中国提供”、“请求中国援助”、“请求我给予”、“要求我援建”、“要求我派”,是上世纪50年代我国一些驻外大使馆来电

及外交部上送报告中的常见字句。

  1950年7月,我国首任驻蒙古国大使吉雅泰到任不久,蒙古总理乔巴山就向他提出“要求帮助解决劳动力的问题”。这大概是向我国最早提出的外援请求。援越物资里有葡萄干和酒

  记者粗略统计,到1960年底,我国提供援助的国家还有:朝鲜、柬埔寨、尼泊尔、缅甸、伊拉克、叙利亚、埃及、阿富汗等,一共22国。

  在《中国和越南关于中国1955年援助越南的议定书》的附件中,中方援越的货物表里,有30000吨大米、300吨面粉、5000公斤葡萄干、180根皮带、1130箱酒及粉条、香烟、中成药、医疗器械等。那时大多数中国人也难以享用葡萄干和高档酒。受援国家要求多过大、过急

  1960年的一份档案中说:“从几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受援国家提出要求我国帮助建设的不少项目,往往超出他们国内的实际需要和可能条件。”“他们提出要求援助的项目往往过大、过多、过急。”

  因此,当时外贸部等一些部门提出:外援要“贯彻执行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细水长流的方针,做到因地制宜,中小为主,多快好省”。11年外援总额达40.28亿元

  “从1950年起至1960年6月底,我国同某些兄弟国家和亚非民族主义国家达成协议由我国提供无偿援助和贷款总额为40.28亿元人民币,”这是1960年7月1日,时任外贸部副部长的李强向全国外事会议报告的统计数据。

  当时,我们的“兄弟国家”是新中国成立后很快与我国建交的苏联、朝鲜等11个社会主义国家。据外交档案记载,援助“兄弟国家”的35.39亿元款项,绝大部分由越南、蒙古、朝鲜三个国家分享。据《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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