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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扣“走鬼”物品 城市管理需要宽容和耐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9:33 南方新闻网

  社论二条

  前天,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在原规定中,对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的行为,可以“暂扣当事人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和兜售的物品”。这一内容因与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行政强制法(草案)》不符而被删除。就是说,新规定实施之后,对大街小巷的走鬼,城管人员无权没收其工具及所售商品。

  街头“走鬼”,一直是城管人员的工作对象。只要听到城管两个字,卖玉米的,卖栗子的,卖花的卖笔记本的卖菠萝蜜的卖假翡翠的,通通都要收起摊来快跑。而城管人员,总是能够出其不意,突然从一辆貌似普通的车里冲出来,将能够捉拿到的小摊掀翻在地:红通通的一筐苹果,滚落在人行道上满地都是……这猫与老鼠的游戏,在广州街头常年上演。走鬼始终怕城管,城管始终在突袭,然而走鬼不绝,市容依旧。

  街头“走鬼”,一直都“非法”。他们没有营业执照,不交税,信誉没有保障;他们还阻碍交通,破坏卫生环境,影响市容市貌。这种情况应该被改变。现行的城管方法被时间证明效用有限,那么就只能反思这种方法的粗疏与偏执,以寻求新的解决思路。

  “马路经济”屡整不治,原因是复杂的。其一,街边摊买卖方便,东西便宜,市民乐得捧场,走鬼才有生意做。其二,太多人没有别的生存能力,街边摊成本低,资金回收快,可以维持生计。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没人愿意冒着被掀摊的危险,做非法的生意。其三,目前对走鬼的管理方法,过于简单。从城管掀摊的管理行为来看,他们的依据应该是:走鬼非法,应该清除。这思路只顾及其非法有害的一面,未考虑其合情合理的一面。对问题的简化理解,带来的是简单的解决办法——这办法要么极端粗暴,要么辛苦无效。

  走鬼目前非法,但是并非百害无益。那么是否要将他们赶尽杀绝?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了,我们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城市?毫无疑问我们想要一个生机勃勃、丰富宽容的城市。所以在多数市民和专家眼里,走鬼和他们亲切温暖的经营方式,应该被合法化:想办法解决街摊的危害,但应留住它的方便便宜,也留住生动活泼的城市表情。

  但是如何才能祛害存益?需要详尽的细则,需要耐心的执法:涉及欺诈拐骗的走鬼,要无情地清除,正常的买卖,或许可以考虑登记管理;乱扔垃圾破坏环境的街摊,环卫部门可以来罚款;机动车道要禁绝街摊,人行道如果空间宽余,却不妨通融;公共汽车站总是走鬼最爱,不妨设置廉价摊位,供其租赁;低收入者、下岗职工,如有摆摊意向,可以考虑为他们减免工商税,使其有能力经营固定商铺……走鬼存在之利与弊,都纠缠在细节里,要存利除弊,也必须深入到细节中去。

  在威风的城管面前,走鬼总是软弱无力的。但是走鬼谋生的意志,城市的习惯性需求,却是在任何人面前,都是坚韧有力的。取消城管没收走鬼工具货物的权力,最好能够成为一个开端:摒弃原来简单粗暴的方式,以宽容和理解,以耐心和关怀,去解决走鬼乱街的城管难题。

  专栏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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