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机关创量刑建议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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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10:01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吴晓锋 日前,记者从江苏南京建邺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首创的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近日在办理一起贪污案中首次使用。承办检察官在向法官作出《量刑建议书》,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主刑,并对被告人通过贪污财产经营获利的九十余万元财产,建议法院以非法所得为由并处没收财产的附加刑。这个建议最后被法院采纳。 据了解,该院适用量刑建议制度的案件主要包括四类情形:简易程序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其他事实、定性无争议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