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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把“强奸保命论”灌输给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12:00 光明网
林艺

  女作家陈岚的《面对强奸,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一文,如一枚重磅炸弹,在网络上击起了千重浪。一场关于女性在遭遇强奸时是要贞洁还是要生命的大讨论由此展开,支持者不乏,骂声亦是一片。

  无论是持哪种观点,这场思想的撞击都是很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我们是应该好好地想一想了,在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时,我们到底应该要什么?所以,真希望这场不同

观点的搏杀能够来得更猛烈些,更持久些,以致于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强奸保命理论”,让这个理论指导女孩子,在没有遭遇不幸之前就思考并学会应该怎么处理。

  虽然不能苟同于陈岚的“反抗”是“耻辱”,但保命还是对的。没有了生命,贞洁还有何意义可言?很长时间以来,总有人用贞洁、用尊言来鼓动着女性们与歹徒殊死搏斗,这是很不理智的,搏斗可以,“殊死”就不要了。我这样说,可能也会招来一些人的唾骂,但我要对这些人说:你们不是当事人,你们不是当事人的亲友,你们不会品尝到当事人的痛苦和她们的不存而给亲友们带来的痛苦。

  我们不妨也来一个换位思考吧。你的孩子、或者你的姐妹,在外面遭遇到这种不幸,你是希望她平安回来,还是希望她与歹徒搏斗而血溅当场?我想,没有谁会希望自己的亲人做个英杰烈女。那样,你的脸上就有光了?

  说这些并不是说在任何时候都选择顺从,如果你有逃脱的机会,如果你的几声呼救能引来援助者,如果你趁他的不备能击伤他的要害,那么你尽可以去做。如果这些都是徒劳的,而你面对的又是一个穷凶极恶的家伙,那么你应该为了保命而顺从。

  顺从只是一种保命的选择,不是在纵容。在整个过程中,受害人应该注意施暴者的相貌、衣着和体态特征。并尽可能地掠取对方的头发,事后保存留有对方精斑的衣物,不要清洗。这些对警方确定施暴者非常重要。强奸保命并不是不与犯罪分子做斗争。有生命存在,才能更好地与犯罪分子做斗争。

  强奸保命论的提法非常好。通过这次网络激辩,我们也应该来思考一下了,特别是女性和有女孩子的家长们,我们应该提前思索并向孩子灌输“强奸保命论”,这应该是每一个女孩子都应该提前储备的知识,免得一旦发生时会惊恐失措。

  “强奸保命论”既应纳入性教育,又应纳入安全教育。只是这一理论还没能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比如在何等情况下反抗、如何反抗?在什么情况下脱逃、怎样脱逃?在何等情况下顺从、顺从之后还应该怎样?以及遭遇了之后又应该怎样?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去想的,都是应该告诉孩子的。

  大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孩子是我们的一切,到任何时候,孩子的安全都是最重要的。所以,要把“强奸保命论”灌输给孩子,就如地震如何逃生、火灾如何自救一样,让孩子把这些知识提前储备,在万一用得着的时候不至于蒙头转向。

  女性不要做盲目斗争的牺牲品,在关键时刻保命第一。所有的东西都是因为生命存在而存在的,没有了生命哪一点还属于你?

  特别想对女孩子们再说几句:不要忘记,到任何时候,爸爸妈妈都在等待着你们回家。即便遭遇了那样的事情,你们也并不耻辱,只能说是遭遇了一次不幸罢了,爸爸妈妈和所有关心你的人都会理解你并且更加疼爱你的。

  林艺:青少年性教育问题关注者、倡导者、探索者、实践者。开通全国第一条网络性家教热线,创建全国第一个性教育专题博客,被媒体称为“中国民间性家教第一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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