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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地牌摩托车开进限制区域 司机被罚后状告交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1:3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孙小娟 实习生黎娜)由于摩托车挂的是扶绥县牌照,南宁市的文先生在快速环道大学清川路口,吃到了一张200元的罚单。他把交警告上了法庭。

  文先生住在南宁市北湖路,他告诉记者,4月5日上午8时许,他骑摩托沿快速环道行驶,走到清川大学路口时,左拐十几米在大学路靠边。当他想从大学路再拐入清川大道时遇

上红灯,他只好停车等候,当时的方向是背东面西。正在这时,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的一位民警拦住他,说他驶入了禁行区,给他开出了200元罚单。

  文先生感觉很冤枉,他认为,该路口虽然设有禁行牌,但当时他只是在禁行牌外拐了个弯,距离牌子还有约50米远,怎么能算是驶入禁行区呢?事后第3天,他向南宁市交警支队提起了行政复议。5月12日,交警支队复议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文先生随即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文先生当时有没有闯入禁行区?值勤交警认为,文先生当时是在大学路停车等信号灯,已经是快环以内的道路,确实进入了禁止外地牌车驶入的区域。文先生则认为,自己只走了一小段路,他当时的活动范围根本没到禁行牌以内。

  近日,西乡塘区法院审理认为,交警支队根据大学清川路口的交通流量等具体情况,限制外地号牌摩托车在快速环道内市区道路行驶,并在相应地段设立交通标识广为人知。文先生等红灯的地点,已处于限制通行范围内,交警对他的行为纠正和处罚并无不妥,法院维持了交警的处罚决定。文先生表示将提起上诉。编辑:王香菊作者:孙小娟 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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