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指责陈水扁一顿吃掉16万 如证实可判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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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3:04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本报讯紧咬陈水扁“国务机要费”不放的国民党“立委”邱毅,29日又出示5张君悦饭店的发票,他表示,总额84万元(新台币,下同)的电子发票,为了报账方便,被拆成了5张“餐饮”的手写发票。 邱毅指出,发票时间分别是2004年6月13日至17日,连续5天,每天到君悦消费,都是餐饮16.8万元。他笑着说:“陈水扁,你的鲔鱼肚已经够大了,连续5天在君悦一餐吃16 .8万元,那鲔鱼肚不是要爆掉了!”台湾“审计部”负责人苏振平日前指出,陈水扁不得以机密为由,拒绝提供“国务机要费”的开销明细,否则依法就要送“监察院”追究。 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涉嫌报销不实,亲民党“立院党团”29日前往台北“地检署”告发陈水扁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亲民党“党团”表示,包括陈水扁、吴淑珍等人,涉嫌侵占公款,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即使陈水扁现在有“刑事豁免权”,但卸任之后仍可以追究他的刑责。 根据台湾的“贪污治罪条例”第四条,“窃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财物者,可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 (《海峡都市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