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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展煤矿水害防治督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3:33 大河网-河南日报

  进入汛期以来,煤矿水害事故频发,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紧急组织了7个督查组,近日分别对山西、黑龙江、四川、贵州、内蒙古、河南、河北等煤矿水害严重地区进行了有重点的安全督查。

  赴山西督查组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任组长,赵铁锤在晋中市灵石县蔺

家庄煤矿“7·15”爆炸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责成国家煤监局有关司负责人在山西同步展开了煤矿水害防治督查活动。赴黑龙江督查组由国家煤监局副局长付建华任组长,并已由国家煤监局有关司负责人带队,于7月18日抵达黑龙江开展督查活动。赴四川督查组由国家煤监局副局长王树鹤带队,已于7月18日开展工作。赴贵州督查组由国家煤监局副局长彭建勋带队,于7月16日下午到达安顺市紫云县偏坡煤矿“7·15”透水事故现场,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抢险救灾工作,预计7月19日开始进行督查。赴内蒙古督查组由国家煤监局有关司负责人带队,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金利煤矿“7·13”洪水淹井事故现场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后,就地开展了督查工作。赴河南和河北督查组分别抽调山东、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带队,并已展开工作。

  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各地区贯彻落实安委办明电〔2006〕14号、全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座谈会以及安监总煤矿〔2006〕98号精神的情况;二是煤矿企业雨季“三防”落实情况;三是煤矿企业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情况;四是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情况。

  督查采取随机抽查、下井检查等方式,督查中发现问题就地执法、督促整改,并及时向被督查地区通报督查情况,最后以国家煤监局函的形式向省(区)政府发送督查整改意见。(安监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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