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行人哄抢水果“掩护”小贩逃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4:15 北京晨报

  城管精心安排突查行动被搅黄

  晨报讯(记者 王彬)城管执法人员对无照小贩开展集中整治时,过路行人哄抢遗落的水果,给执法带来障碍,无照小贩趁乱纷纷逃脱,导致整治效果大打折扣。这是昨天上午发生在崇文区玉蜓桥下让人哭笑不得的一幕。

  崇文区玉蜓桥下经常有无照商贩用机动车在此兜售水果,并和城管执法人员打游击。昨天11时,崇文城管大队会同交管、公安部门对此地开展整治,执法人员按照部署将桥下“丫”字形道路预先进行了封堵。

  11时10分,三路人马同时向桥下正在进行无照机动车售货的数个摊贩靠去。眼尖的摊贩发现势头不对,立刻发动车辆逃窜,由于道路上已有执法车封堵,几个疯狂的商贩竟然把车开上了人行道,剧烈的颠簸使车厢里的桃子、李子等水果散落了一地。

  这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发生了。路过此地的行人纷纷冲上前去哄抢散落在地上的水果,而他们的自行车、电动车横七竖八地摆在马路中央。两个妇女还因为抢夺不均发生了争执。记者拦住一个怀抱一大堆桃子的男子问道:“这些是你的东西吗?”“不是!”“那你为什么拿?”“吃呗!傻帽!”

  这些行人的哄抢行为对执法直接形成了障碍。一条人为的“隔离带”隔开了执法人员和无照商贩,导致执法人员无法阻截无照商贩。虽然随行民警很快将这些人劝开,但出于对群众安全的考虑,执法人员担心刺激无照商贩做出更疯狂的举动,因而放弃了进一步行动。此次集中整治没有查处到无照商贩。

  崇文城管大队直属一分队的颜队长说,类似这样在整治中行人哄抢商品的情景在城管日常执法中很常见。前段时间在天坛南门的一次整治中,几个妇女趁乱拿走无照商贩所售衣物,被商贩察觉后和她们扯在一团,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给城管执法人员正常开展执法工作也造成了人为障碍。

  民警表示,此类哄抢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视情节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穆超/摄

  新闻链接

  5岁小孩卖瓜 父亲后方送货

  晨报讯(记者 王彬)昨天下午,一个在街头贩卖哈密瓜的5岁小男孩被城管队员查获。据了解,是小男孩的父亲让他在街头贩卖,而父亲负责给他供货,以逃避城管队员的查处。

  昨天下午,在西五环八角桥下,一个小男孩手捧一个泡沫塑料的盒子,里面放着十多片哈密瓜,正用稚嫩的声音叫卖着:“叔叔、阿姨买我的瓜……!”不一会儿,小男孩手里的瓜已经只剩两三片了。石景山城管直属一队的队员正好路过,劝告小男孩不能在此卖瓜,并询问小男孩的住处,准备送其回家,但小男孩支支吾吾不回答。

  路过的一名小伙子告诉队员,男孩是今年3月随其父母从外地来京的,其父母在北京主要靠做小生意为生,想从事无照经营,又怕城管处罚。听说城管不处罚小孩子,便打起了让自己的儿子去街头卖瓜的主意。孩子在街上卖,他父亲骑个自行车不时地给他送切好了的瓜片。男孩一连卖了3天,每片瓜卖2元,一天下来能卖80来元钱。

  城管队员问清孩子的住处后,护送孩子回了家。看到城管队员把儿子送回来,正在家里切瓜的父亲感到很惊慌:“这么热的天气,你让一个小孩子在外面卖东西,多辛苦啊!”城管队员对父亲这种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父亲羞愧得不再说话。

  

行人哄抢水果“掩护”小贩逃离

  行人哄抢水果,现场一片混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