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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之都”我省占了两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5:17 今日早报

  □通讯员 郑学勤 本报记者 余广珠

  早报讯 继宁波、青岛之后,中国今年新添深圳、佛山、苏州、绍兴四个“品牌之都”。中国品牌研究院日前公布了最新的评定结果,这样在全国目前共有六个城市成为“品牌之都”,我省就占据了两个席位。

  根据中国品牌研究院制定的标准,一个城市只有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才能参加“品牌之都”的评定。一是“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10件以上,二是“中国名牌产品”拥有量超过25个,三是“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拥有量不少于5个。

  据中国品牌研究院院长郑展威透露,他们今年共考评了八个城市,最终泉州和温州因“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拥有量不够落选,与“品牌之都”擦肩而过。

  据介绍,中国“品牌之都”每两年评定一次,每次在“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评定工作结束以后开始。根据中国品牌研究院的评定标准,中国“品牌之都”总数一旦达到10个,将进一步修改和提高评定标准,即中国“品牌之都”的总数不能超过10个以上,目前中国“品牌之都”的有效期定为两年,而不是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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