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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教育”何以阴魂不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5:56 长沙晚报

  据媒体报道,近日,湘钢二中某班发生了这样的怪事:学生月考成绩不及格,或排在倒数10名之内一律都要罚款,而且还视排名、次数的不同而设定不同的罚款数额,这些引起了学生和家长的强烈不满。

  这是又一起“罚款教育”事件。有人曾给它总结了“七宗罪”: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误导学生价值观,让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树立不守法的坏榜样,把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化,

导致教育权力畸形异化,可能诱发更多社会问题。可是,这有百害而无一利的“罚款教育”,为何却“阴魂不散”呢?

  表面看,“罚款教育”是由于教育者管理上的“惰性思维”使然。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来个一罚了之,简单省事,但在实际,恐怕还多少有搞“创收”的性质,像湘钢二中某班的这个规定,一旦执行下去,教育者可就有了一笔稳定的额外经济来源了。毕竟,学生再怎么努力,总会有倒数10名的存在。据报道,该班“罚款所得从未公开账目,也没有像事先说的那样,用于班上的公益活动”,就更印证了人们的猜测。

  从根本上讲,这是教育者缺乏“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和法治意识的体现。如今,一些教育者舍弃了对学生的尊重,只信奉“严格”与“约束”。而以经济制裁为手段的“罚款教育”,更是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育更多要靠启发和说服,靠“罚款”来实现教育的本质那是荒谬的,期望教育者早日走出“罚款教育”的阴霾。

作者:(作者系解放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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