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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像摆进医院 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6: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成都市成华区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患者死亡、家属将死者遗像摆放在医院门口侵犯医院名誉权案。法院判决患者家属赔偿医院3000元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

  2006年1月14日晚,洪某因头痛到成都某医院就医。医生采取肌注安痛定、静滴20%甘露醇等治疗方案。21时许,医院宣布洪某抢救无效临床死亡。第二天,洪某的妻子郑女士要求法医鉴定。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鉴定书,结论为:解剖尸体发现,洪的死亡原

因是脑血管畸形破裂伴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室积血死亡。鉴定结论作出后,郑女士及其家属多次前往医院,将死者遗像摆在医院,并封堵医院大门。这期间,医院门诊、住院收入明显下降。不久,医院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郑女士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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