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对农民的多项生活支出做出优惠规定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6:3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 (实习生金梦梦记者肖姗) 农民生活用水免收水资源费、农民自建住房只收两证工本费……日前,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价格部门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对农村上述收费项目作出种种优惠规定。 【住】农民自建住房只收两证工本费 通知要求,对农民自建住房除土地、房产两证工本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民进入“中心镇”、“中心村”规划区内兴建自住房,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并降低有线电视初装费等公用事业收费标准;统一兴建用于农民集中居住的住宅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医】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 为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通知明确,合理制定农村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单病种”限价政策,通过总量控制,减少患者支出。这种收费方式适用于发病率较高、诊断明确、适宜开展手术治疗的部分病种,例如,急性阑尾炎手术实行“明码标价”,严禁超过标准收费,更不准另立名目收费。 此外,我省还将积极运用价费政策扶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开办平价药店,对农村卫生室和经济薄弱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免收执业注册登记费。 【行】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 加强农村交通客运价格管理。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的10%继续专项用于支持建设农村公路;加强施工材料与用工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努力降低施工成本。整顿农村客运价费秩序,取消不合理收费,减轻营运负担。落实油价联动对农村客运的补贴政策,保持农村客运票价基本稳定。 【水】生活用水免收水资源费 目前我省每立方米水资源费0.2元,含在水价中。通知明确,即日起对农村中的农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免收水资源费。今年我省还将完善机电排灌费等农业水费计收办法,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对省级以上农业龙头加工企业的生产用水,由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年度用水计划,计划内用水减半征收水资源费。 【电】制定适合农村的峰谷分时电价 通知明确,我省将制定适合农村的峰谷分时电价,适当拉开淡旺季电价浮动幅度,促进农村均衡使用电力。 另外,将完善农村用电价格政策,农村中小学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投资“绿色电力”将获得较为丰厚的回报,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的利用,会得到价格政策上的一系列优惠。还将制定电信服务向农村倾斜的资费政策,减免用于“村村通工程”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降低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督促电信企业推行适合农民需要的电信资费套餐。 (编辑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