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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无线电管理条例》 促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8:33 淄博新闻网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条例》的颁布施行,为依法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发展无线电事业,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大局。近二十年来,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新设备大量涌现,已广泛应用于公众移动通信、卫星通信、遥控遥测、数据

及图像传输、数字音视频广播等方方面面。截至目前,我市境内拥有各类固定无线电台站9800多个,拥有公众移动电话用户230多万个,平均每百人拥有无线移动电话53部。无线电通信的广泛应用,加快了人们的生活节奏,提高了社会效率,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方便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无线电技术数字化、覆盖网络化、市场全球化步伐明显加快,电信业务进一步对外开放,无线电业务呈现迅猛发展的态势,无线电通信市场的竞争也将会更加激烈。因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加强无线电管理,规范无线电管理和运营行为,显得日益迫切和重要。

  无线电管理部门要把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依法加强无线电管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一要做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做到重点宣传与面上普及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无线电基本常识宣传相结合,使全市广大无线电用户熟悉和掌握《条例》,自觉遵守和维护《条例》。二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持“科学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无线电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条例》开展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违反无线电管理法规的案件,严厉打击各种干扰无线电通信秩序、破坏无线电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三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无线电管理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理念,大力开展无线电管理优质服务活动。要公开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正常的无线电通信秩序,为各类无线电用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促进全市无线电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作者系市长助理 市政府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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