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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型犯罪占七成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8:42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秦力文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检察院了解到,重庆市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案件中,欺诈型犯罪占75%;商业领域的权钱交易明显。

  据重庆市检察院公诉处统计,2003年1月至今年5月,重庆共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14件1113人,涉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破坏金融秩序、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等情况。检察官介绍,此类案件的犯罪手段具有欺诈性、隐蔽性、智能性。在办理的案件中,

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持有使用假币等欺诈型犯罪占案件总数的75%,为3年来最多。其中,销售伪劣农资产品、持有使用假币、强迫交易等犯罪多发生在行政管理相对薄弱的近郊区和农村地区;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犯罪均发生在主城区;出售假发票的犯罪案件有66.7%发生在渝中区菜园坝火车站附近。

  据悉,重庆商业领域的权钱交易明显。统计表明,3年来,重庆共起诉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37件40人,主要表现为集体企业、股份制公司的主管负责人员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索取或收受其他公司、企业人员贿赂,具有明显的权钱交易特征。如北京金英豪企业顾问公司项目部经理张一楠、财务部经理陈剑飞在对重庆展杨化工有限公司的投资考察中,按投资额5%的比例向被考察企业索贿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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