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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污染凸显政府监管滞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8:42 法制日报

  核心提示

   排量: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年排放污泥量约为900万吨

  去处:大都采取简单填埋、直接作为肥料或转化为有机肥

  危害:当作肥料可使农作物减产;食物链可带来二次污染

  对策:制订合理污泥处置收费体系,完善污泥处置排放标准

  

  本报记者 李光明 本报通讯员 张坤

  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清洁了环境,但产生的大量污泥却又成为新污染源,这是记者近日跟随安徽省人大组织的江淮环保世纪行采访团时了解到的。一边治理污染,一边却制造污染,产生这种矛盾现象,不仅有城市污泥处理装置不配套或因运行费过高而被闲置等原因,也与污水处理界“重水轻泥”的倾向,以及管理和法律规范的缺失有密切的关系。

  治污遭遇二次污染难题

  宿州市污水处理厂是一座处理能力8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记者在这个厂采访时看到,每天产生的污泥,在经过简单的脱水处理后,就被厂里用汽车运往垃圾场直接进行填埋。

  该厂总工徐怀光告诉记者,目前宿州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的污泥有20吨。“开始这些污泥还有人当作肥料运走,可后来发现行不通,这些污泥就没有人来要了。”污泥没有人要,又无处堆放,所以只好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填埋。当地环保部门开始有意见,说是污染环境,但是谁也没有找到更好的处理方法。“环保部门能处置任何违法排污行为,但就是不能关闭污水处理厂。”

  面对污泥,蚌埠第一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方法较为常用。该厂厂长郭传华介绍,在建厂之初,他们就与绿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供给合同,每天定时将污泥运到对方厂里,留做肥料。

  那么,污泥经过如此处理就可以变成肥料了吗?记者采访了附近的村民,村民们都表示,他们也曾经用过这些污泥处理伴生的有机肥,但用过两三年之后庄稼田就变硬,农作物减产,现在已没有人用这种污泥做肥料。

  截至目前,安徽省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20多家,每天产生的污泥在1000吨以上。污泥的处理大多数都是采取简单填埋、直接作为肥料和转化有机肥的方法。

  著名环保专家陈荣光表示,目前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并没有完全分开处理,因此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中除了含有各种有机质外,还含有大量病原菌、寄生虫卵以及铬、汞等重金属和多氯联苯、二恶英等难以降解的有毒有害以及致癌物质,不含促进植物生长的元素。所以未经无害化、稳定化等专业工艺处理的污泥会对农田、农作物及周围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更严重的是,如果里面的重金属被吸食,像铅、镉等过量,还可能通过鱼、虾等食物链,重新回到“餐桌”上,影响市民健康,还有可能造成儿童多动症。

  污泥处理凸显监管滞后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年排放的污泥量(干重)大约为900万吨,占我国总固体废弃物的3.2%,而且年增长率大于10%。

  据了解,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污泥一直是被当作危险品来处理的。这些国家对城市污水和污泥的处理,是被作为与解决城市水污染问题的两个系统。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中,污泥处理的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达到一半以上,因为污泥对环境的二次污染所带来的危害往往是灾难性的。

  污泥在污水治理的过程中得到重视了吗?据安徽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建设污水处理厂都是安徽治淮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并没有涉及污泥如何处置的问题。

  “这其中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长期以来对城市污泥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安徽省人大环资委有关人士表示,污水处理界一直存在的“重水轻泥”倾向,在城市规划中没有对污泥的处理进行过规划,安徽省目前建成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没有一家有污泥处理装置。

  除了认识的不足外,缺乏资金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宿州市污水处理厂副厂长郑万华介绍,现在宿州市每吨污水的收取处理费是0.6元,搭在水费里收,而且还经常收不足,仅能维持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但如果考虑城区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和污泥处置等费用的支出,就显然太少了。

  环保专家陈荣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目前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只是靠收取污水处理费,而收费标准偏低,即使足额收取也无法负担污泥处理的成本。

  改变现状亟需法律“设防”

  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环保人士表示,污泥的处理已成为一个全国性难题。“现在大家都是得过且过,我没有听过哪一家污水处理厂有污泥处理设施,政府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不知到该把责任算到谁头上。”蚌埠市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

  “处理污泥的过程中也要明确污水厂在污泥处理中的责任,为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的管理、监控奠定基础。”环保专家说,目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责任主体不明确,原因是传统的污水处理厂并非一个民事法人主体,无法独立承担有关责任;污泥处理没有专门的经济支撑体系,一般城市污水收费尚不足以维系运行。

  陈荣光表示,政府应尽快制订出台合理的污泥处置收费体系,制订出有关建设和运行的保障措施,将污泥处置与污水处理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据安徽省人大环资委有关人士介绍,2003年7月开始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出了针对城镇污水厂污泥和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但由于缺乏对污泥稳定化指标的检测手段,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排放目前实际上仍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准备起草对污泥处理更为确切的法律草案,届时污泥处理和排放标准将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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