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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践踏公平的“3·15”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9:04 四川在线

  以权力担保而获得“信得过”认证的五花八门的“3·15”标志,在经历了6年的市场竞争考验后,终于被市场无情地宣布为既“践踏公平”又“信不过”的“无益”标志而被叫停。据有关媒体日前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中消协)得到证实:“目前标志认证已经全部停止,对已经认证的企业在期限内停用。”不过,据悉“对于为何停止认证及各种细节,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便透露。”而过去已经获得认证标志的产品或服务,有效期都只有两年,即使按2006年1月最后获准使用“3·15”标志的产品或服务算起,到2008年1月后,“3·15”标志将

会从中国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中彻底消失。

  “3·15”,原本是国际公认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个意义性符号,而决不是相反地被权力利用来“维护经营者利益”的符号,正是这种颠倒黑白的错误认识,才会在中国的消费市场上出现“颠倒利益关系”的“3·15”权力保护利益的标志。谁都知道,市场的灵魂是公平,公平的前提是平等,只有不受权力刻意偏爱保护的平等竞争的市场,最终才能体现出市场的公平。在中国,由于“3·15”标志是属于政府机构(中消协)独家垄断认证,因此,从消费心理学的角度看,消费者首先消费的是政府信誉(“3·15”标志),其次才是政府信誉担保的“3·15”标志产品或服务,所以,“3·15”标志实际上就是权力担保标志。然而不幸的是,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名义的维权机构——中消协,不但错误地解构“3·15”符号意义,而且还“创造性”地在中国推行了长达6年之久的混淆“3·15”意义的“信得过”认证标志,并且让不惜手段获得“3·15”标志的五花八门的商品或服务,长时间处在“非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并从中获得“非公平”的巨大利润。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近一年多来,不论是获得“3·15”标志的本国产品或服务,合资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还是外商独资的产品或服务,都不同程度地相继出现了令消费者“信不过”的消费事件,而且有的负面影响非常之大。众多“信不过”的“3·15”标志产品或服务,不但让“3·15”标志遭到蒙羞之耻,也让产品或服务遭到质疑谴责,还让产品企业或服务单位遭到不仁骂名,更让认证机构遭到尴尬难堪。无数消费维权事实证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最终只能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得以实现,而决不是“3·15”标志所能承担的重任。

  好的想法并不一定带来好的结果,尤其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更是如此。“3·15”标志除了体现政府好的想法外,的的确确并没有带来好的结果。无数的消费维权事实都在说明“3·15”标志体现的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冲动,都在说明政府在拿信誉作非理智的赌博,都在说明“3·15”标志成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遮羞布,都在说明“3·15”标志践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尽管中消协相关负责人对于叫停“3·15”标志认证的原因及各种细节表示不便透露,但“3·15”标志践踏市场公平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叫停“3·15”标志认证,毕竟是市场经济意识的进步,理当受到欢迎,而不应当以“3·15”标志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产物为借口,为“3·15”标志践踏市场公平的破坏性进行诡辩,否则,如今叫停“3·15”标志就会失去全面认识市场经济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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