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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分“红”、“黑”,哪来正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9:18 四川在线

  在某些警界、司法、吏治腐败的地区,人们是越来越难以分清楚红与黑了,“警(官)匪一家”是真实的写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近日的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要把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纳入专项工作之中,作为重中之重。”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的部署,积极与公安机关配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放纵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渎职犯罪案件(中新网2006年7月29日电)

  其实一个不为人知的事实是,今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派员前往吉林、河北、山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直接督办了4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截至2006年6月中旬,全国检察机关在这次专项斗争中,已经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12件16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每一起影响全国的重大黑恶势力案件的背后,大多会有“保护伞”的庇护,否则黑恶势力不会发展坐大,不会形成气候。

  人民群众希望的无非是一个安居乐业,可当他们的生活里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冒出了一群有警察(官员)保护的“流氓”时,他们的安居乐业只是乌托邦。日前北京首例黑社会案开庭审理,主犯 “二胡”团伙就是在城管队长和一名律师、三名涉案警察的保护下横行十年之久。没有这些警察(官员)充当保护伞,“二胡”团伙能够横行十年之久?警察作为社会治安的维护者,本应该是崇高的。老百姓说“警(官)匪一家”,那只是说明了对这些维护者有太多的期望。这一点,所有官员(警察)能有清醒的认识就好了。地痞流氓再厉害也不怕,可怕的是当官的做警察的也是流氓,政府官员(警察)照着流氓。当政府官员(警察)作为惩恶者却比坏人更加凶恶的时候,老百姓才真正感到了漫无边际的恐怖,并长久地丧失了信心。

  现今有很极端的说法,“警察叔叔啥也不干,社会治安自然好一半”。现在警察叔叔给我们的印象,再也不是那个拒腐蚀永不沾的高大全了,他们不但跟社会最阴暗的部分同流合污,甚至还代表起了黑社会的先进性。世界上总是好人多,坏人少。同样的话用在警察身上,我们也可以说,大多数警察都是好的,坏的只是其中几个败类。但是,数量上的多少毫无意义?“五十步笑百步”,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汤,一个坏警察造成的恶劣影响,岂是一百个好警察能抵消的么?“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放在警察叔叔手里面。”这是我们小时候都唱过的一首儿歌,教我们拾金不昧。对现在的人来说,要是在马路边捡到一百元钱,大概很少有人会交给警察叔叔了。倒不一定是我们贪图这点钱,是根本上对警察叔叔不再信任。

  新中国曾经赋予了红与黑分明的象征意义,红色是进步和正义的代名词,黑色是反动和罪恶的代称。比如我们说“黑社会”、“黑帮”等等,这是善良的人们对善恶是非的立场性判断,可今天往往“红”也是“黑”,我们还有什么可以期待的呢?

  我想华仔和伟仔的三部《无间道》是一个大大的警世,我们不希望“警(官)匪一家”严重到那种程度。清晰的红与黑是我们的期望,是我们对正义的无限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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