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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门入室劫财劫色 两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9:1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2005年5月至今年1月,一抢劫团伙常在凌晨时分,撬门入室,持刀抢劫,之后将被害人强奸!日前,贵阳市中院一审对这个抢劫团伙作出判决,主犯谭洪康、熊恒书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了解,该团伙主犯谭洪康、熊恒书均是息烽县人。从犯李林是纳雍县人。2005年5月11日凌晨4时许,谭洪康、熊恒书伙同李林驾驶租赁的汽车来到云岩区某巷子一事先“踩

好点”的住户家中,李林在车上“放风”,谭洪康、熊恒书用工具撬开门后,持刀对王某某、杨某进行威胁,抢得手机一部及现金300元,谭洪康、熊恒书分别对王某某进行强奸。此后至今年1月,三人在三桥新村、安云路、宅吉寺街等地,采用相同手段,撬门入室后对受害者进行抢劫、强奸。共有三名女青年分别被谭洪康、熊恒书强奸。2006年1月10日,谭洪康、熊恒书被公安机关抓获。12日,李林得知二人被抓获后,跑到市局刑侦大楼前打探消息时被抓获。

  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谭洪康犯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熊恒书犯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李林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5000元。作者:鄢海瑞 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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