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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行业解决不了KTV版权,政府终于出面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9:20 四川在线

  关于KTV版权收费的纷争终于尘埃落定。最终由政府出面来解决问题。

  KTV版权要收费,这个道理天经地义,关键问题一直是由谁来收,利益怎么分配的问题。显然,由每个著作人向KTV经营者收取是不现实的,现在普通的KTV歌城的歌曲总数在两万以上,著作人有好几千,要一一收取版权费是件能把人弄疯的事情。

  所以在2003年,大概是滚石唱片公司挑头,联合了几家港台大唱片公司,委托了一家北京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各地兴风作浪。他们对几个大城市的大型KTV歌城进行各个击破,先发律师函,对每家歌城开出了20万元版权费的天价;威胁如果不交就起诉该歌城。结果是有效的,当时成都一家歌城据说向这个团体缴了6万元版权费。另外几家比较聪明,联合起来发了个声明,对该团体的代表性表示了合理的质疑,摆出了分别应诉的架势,结果不了了之:无论谁都不可能对全国的每家KTV都提起诉讼,当KTV经营者识破这个软肋之后,这次KTV版权之战以经营者的胜利告终。

  能做好这件事的只有政府,关键是政府能否从中得到好处。03年唱片公司的计划失败的原因是他们以为律师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只要分给律师20%的佣金,然后由他们出面来搞定。殊不知中国太大,KTV老板们个个神通广大,区区一个律师行不可能让所有人买单。这个计划也算有点收获,因为毕竟有人为此买了单,但相对于唱片公司的期望值还相去甚远。

  政府出面了。版权费率据说是“每小时营业额的0.5%”,这又是个模棱两可的说法。如果一个KTV每天的营业额是1万元,营业时间按6小时计,那么“每小时营业额”就是1667元,它的0.5%就是大概8元。不知道这个8元是整个KTV每天要交的钱,还是每间包房要交的钱。如果不幸为后者,那么包间多的歌城就给多了,200间房的KTV要交每天营业总额的1/6(16.7%)作为版权费,这就很夸张了,歌城不转嫁给消费者的话绝对活不出来。如果是整个KTV交那么点钱,相信不会有人有意见,这件事就算磕平了。但那些以前交了钱的人可能要气死。

  等具体说法出来了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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