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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交警,您的“柔情执法”俺不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9:36 正义网

  7月31日是我国传统的“七夕”节,当天上午如果您在合肥市百花井、长江饭店、乐普生商厦附近“乱穿行”被逮到,交警送上的不是一纸罚单,而是一朵粉红色的玫瑰花。为了让处罚“乱穿行”不再冷冰冰,合肥交警四大队在省城首次推出“柔情执法”,在传统节日里用一朵美丽的玫瑰唤起市民的交通意识。(《新安晚报》7月29日)

  行人违法,交警不送罚单送玫瑰花,如此咄咄怪事,却将于7月31日和8月1日上午9

时,在合肥市部分街口“上演”。为何?原来是在市民过传统浪漫的“七夕”节时,合肥交警四大队推出 “柔情执法”活动,活动期间共准备了1000朵玫瑰花,其中800朵红玫瑰、200朵粉玫瑰,对遵守交通规则的市民,交警就送一支红色玫瑰花;对那些乱穿行、闯信号灯、随意翻越护栏、不走过街天桥和人行横道线的市民,执勤交警就送一支粉红色玫瑰,对此,警方有关人士表示,交警部门采取这样“柔情执法”的方式,旨在和合肥市民一起遵守交通规则,呵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幸福。

  行人违法,交警不送罚单送玫瑰花,交警如此“柔情执法”俺不懂!

  据笔者所知,为了整治"四乱",今年,合肥市交警部门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对市区路口乱穿行者,处以罚款20元。我国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这些法规,是维系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他人生命安全的重要支撑与保障。法规,不是面团,想糅成什么样就什么样;也不是小孩玩的游戏,规则可以随时变通。面对行人违法,合肥交警四大队有何资格与权利,能变更法律规定,搞什么“柔情执法”。我看,这个所谓的“柔情执法”,不仅让人看不懂,而且本身也是违法之举。

  交警执法,讲究人性化,笔者举双手赞成!但何谓人性化执法?我认为从根本上讲,就是依法办事,唯法律至上原则。只不过在执法过程中,讲究执法态度和服务方式,讲文明,讲艺术,不莽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他人人格,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但亚里士多德也曾说过:“法律恰恰正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和理智的体现。”是的,法律是无情的!法律是不受感情控制的理性的制度安排,它的本质是刚性的规范,执行时应该不折不扣。因此,讲求人性化执法,实行“柔情执法”,绝对不是抛弃法律,损害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胡乱“柔情”,胡乱执法。合肥交警四大队以送玫瑰花的方式搞“柔情执法”,实质是对法律的践踏与蹂躏,是对人性化执法的曲解与误读,是对违法者无原则的妥协与让步,也是对违法行为的怂恿与宽容。

  行人违法,交警不送罚单送玫瑰花,体现的是人治,贬低的是法治,这种建立于个别领导“拍脑袋”般的人性化执法,还是不搞为好。

作者:惠铭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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