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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门诊药房改为零售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9:54 南方日报

  政协委员陈宁江针对医药回扣开“处方”

  把门诊药房改为零售企业

  独家报道

  本报讯(记者/林亚茗李新通讯员/刘国贤实习生/张旖)看病贵、药价贵一直是困扰老百姓的大问题,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普遍存在的医药回扣。近日,省政协委员陈宁江在提案中指出,有的医药公司设立秘账,隐瞒药品销售收入和支付回扣的费用,建议我省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并把医院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昨天,笔者从省政协了解到,省卫生厅已对提案作出答复,表示要从源头——药品采购上解决这一问题。

  委员声音:

  医药公司私设回扣秘账

  当前,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与公立医院存在着在药品购销和医疗用药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问题相当严重。以我省国、地税稽查部门在两年前一次联合查处的某医药集团公司偷税案为例:该公司存在利用设立A、B两套账隐瞒药品销售收入等违法问题,被查补税款、罚款及缴滞纳金高达3.9亿元。其中的B账就是用于支付药品回扣等费用的收入,但企业宁愿接受严厉处罚及追究法律责任,也不肯把B账交出来,就是因为其中隐藏着极大的黑幕。药品回扣行为,除了对医院工作人员的收买之外,还暗藏着偷逃国家税收问题。

  身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工作人员的陈宁江委员建议: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尽快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由省卫生厅牵头,会同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如何从运行机制上杜绝形成部门利益的诱因,加强监督管理,解决群众高度关注的这一热点问题。

  他建议,由卫生厅牵头,会同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在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逐步把医疗机构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对公立医疗机构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监督管理。

  省卫生厅:

  统一“挂网”限价竞价采购

  省卫生厅在对该提案作出的答复中表示,要改进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在医药购销和医疗用药中给予和收受回扣问题。

  省卫生厅明确,明年起,全省医疗机构要实行药品统一“挂网”限价竞价采购,各市不再单独组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同时,发挥纠风、物价、工商、药监等部门的作用,加强对采购的监管。对于医院不采购中标药品,不使用中标药品,或在采购和使用中收受回扣的,发现一件,坚决查处一件。今年,省工商和食品药监等部门都重点查处医药购销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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