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小商品找零 变相强卖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1:50 红网-三湘都市报 |
■记者 伍青 实习生 胡斯慧 本报7月30日讯家住长沙市兴汉门红墙巷的陈小姐在附近的一家小超市购物时遇到了一件尴尬事:她在购买商品后,超市因为没有两毛钱零钱找补,用一块泡泡糖代替,这种做法让陈小姐非常不满意。在没有零钱找补时,用商品代替零钱的做法遭到了消费者的质疑。 陈小姐反映,这家超市位于兴汉门附近。她昨天下午购物后在收银台结账时,收银员说没有零钱找补,给了她一块泡泡糖代替两毛钱人民币。陈小姐说类似的经历她不是第一次遇到,以前她在购物后也经常遇到这种用小商品代替零钱的做法。虽然只是几毛钱的事情,但是陈小姐认为这种事情有强买强卖的嫌疑,这让消费者很不舒服。 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记者随后咨询了文颖律师办公室的律师。律师认为,超市的这种做法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内容,虽然数额很小,但是超市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强制交易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侵权。消费者有权拒绝超市找泡泡糖的做法,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