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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运用数据常量指导警务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4:3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记者牛爱民周玥)北京市公安机关运用业务数据常量指导公安警务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日常警务工作运行机制,加速推动了首都公安工作向定量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的转变。

  据介绍,北京市公安局自2003年起,经过2年多的实践,初步探索形成了一套符合社会治安规律和公安工作实际,基本涵盖公安主要业务工作的常量标准。其主要内容包含了3

大类14项数据指标:

  一是治安状况预警数据,包括110刑事和治安警情、刑事案件发案、危害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治安违法案件数量。

  二是工作绩效评价数据,包括破获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作刑事拘留、治安拘留处理人员数。

  三是地区经济发展、人口结构等其他综合参考数据。

  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说:“当前我国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刑事犯罪高位徘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运用数据常量指导工作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探索形成的。”

  据介绍,数据常量的确定兼顾违法犯罪季节性规律、地区差异、打击违法犯罪质量和全市标准统一性等因素,解决了以往不同地区、不同业务工作、不同时间段的治安状况、工作成效难以统一衡量的问题,转变了以往发案一高,就搞集中统一行动的突击应付型工作模式。

  “我们确立了城八区110刑事类警情80件为平稳等级,并以上下10%的浮动值为依据判定警示、良好等级。”马振川局长介绍,“2005年,警情良好、平稳等级天数达到291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0%。2006年上半年,警情良好、平稳等级天数达到171天,占上半年总天数的94%。”

  目前,各区县局以常量数据为标准,划分“高发案件类型、高发案地区、高发案时段”的等级,推行“警力跟着警情走,领导跟着警力走”的勤务制度,始终保持警力投入与“三高”变化的同步浮动,将有限的警力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努力追求警务资源利用的效益最大化。

  “2004、2005年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万起,抓获涉案人员8万余名,达到历史最好成绩。与2002、2003年相比,在总警力基本一致的情况下,破案、抓获嫌疑人数量分别上升了25%和23.7%。2006年上半年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18.7%和21.3%。”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卫华介绍。

  “数据常量与简单下指标的传统方式在本质上完全不同。”马振川强调说,“数据常量的目的在于寻找公安业务工作与维护社会治安形势稳定之间的临界点和平衡点,通过精确指导手段将有限警力的最佳效能发挥出来,以平稳有效的打防控力度来遏制刑事犯罪活动以及治安违法行为的增长势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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