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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大白狗狂吠乱窜吓煞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4:53 新民晚报

  一只近半人高的大白狗颈无圈链束缚,旁无主人看管,傍晚时分在小区里乱跑,吓得大人孩子不敢出门。家住龙水南路某弄的吴女士气愤地说:“养狗是你的权利,但不能干扰他人的生活。出门遛狗一定要有人看管,拴上圈链,最好给狗戴只口罩。”

  每天傍晚7时许,是龙水南路这个小区最热闹的时候,而每当这条“身坯”与大狼狗不相上下的白狗出现时,总要引起一阵慌乱。没有项圈和主人的管束,它肆无忌惮地在人群

里乱窜乱跑,看见挥着羽毛球拍的孩子,便冲上去狂吠一通,吓得孩子尖叫着跑开,大人们也避之唯恐不及。吴女士读五年级的女儿甚至经历了“犬口夺兔”的险情。不久前的一个傍晚,女孩带着迷你兔在草地上玩耍,大狗突然出现,兴奋地大叫一声,冲上去咬住小兔子就跑,小女孩一开始被吓呆了,后来瞅见心爱的兔子从狗嘴里掉到了地上,不顾一切冲上去,救起小兔拔腿就跑。大白狗在后面一路狂吼猛追,“我在旁边看得吓坏了,一边迎向女儿,一边想喝退大狗。”吴女士至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最后,还是狗主人闻声出来,用项圈制住了它。

  据了解,这条狗是小区一户人家养的,邻居和物业多次登门要求他们严加管束,都无济于事,最近一次交涉后,狗主人才有所收敛,改为上午6时遛狗,避开小区居民休闲纳凉时间。

  根据2002年11月18日修订的《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第十条:凡饲养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准养犬颈部佩戴由市公安局统一制作的圈、牌;

  (二)因犬类领证、检疫、免疫接种、诊疗,而携犬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束以犬链,并采取防止犬类咬伤他人的措施。

  上海市公安局犬类管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养狗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视情节轻重可处以口头警告、200元以下罚款和500-1000元罚款;因违反有关规定,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将酌情加重处罚。他还提示,如居民遇到类似情况,可向所在区域犬类管理办公室投诉。

  见习记者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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