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强制对工程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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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5:44 新华网 | ||
资料图片 贵州纳雍特大山体垮塌地质灾害死亡人数增至34人。12月6日,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仔细搜寻失踪者。新华社记者杨俊江 摄 新华网贵阳7月31日电(记者王丽)处于中国地质灾害频发地区之一的贵州省,为降 低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将对工程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强制评估制度。贵州地处青藏高原向东部丘陵地区过渡的斜坡地带,同时又是全国面积最大的喀斯特分布区,地质环境脆弱。目前已查明全省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7903处,受威胁人数近百万人,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亿元人民币。据统计,自1993年以来,贵州因崩塌、滑坡、泥石流等,造成死亡1053人,毁坏耕地1.2万公顷,经济损失约22亿元。 近两年由于贵州省矿产资源开发加速,人为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损害严重,造成不少地质灾害隐患。记者从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今年贵州将制定出台全省首部“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今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适于开发建设的项目不得上马。 此外,贵州省还将分级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基金,并强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采矿权人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后,经验收合格,国土资源部门将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完) 相关多媒体音视频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