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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但愿公司能天天丢财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8:00 光明网
陆志坚

  “公司丢失了价值1万多元的物品,就要70多名员工集体赔偿”,26日宝安区一家公司的一些员工对此表示不满,10多名员工日前也因此停工抗议。公司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培养员工的集体责任感,并称将考虑将罚款通过其他形式返还给职员。(7月27日国际在线)

  真是荒唐至极,可笑至极。公司丢了财物,竟要处罚所有的员工,还美其名为培养

“集体责任感”,不知这种“责任感”是对公司的热爱,还是以“连坐处罚”来滋生员工对公司的敌视情绪。倘若诚如其所言,公司天天丢财物,员工岂不天天受“教育”,员工的集体责任感岂不大大增强?

  公司丢了财物,应该认真地查一查,既查管理上的漏洞,看制度有没有不完善的地方,又查真正的盗窃者,使之绳之以法,并以此为反面教材教育广大员工遵纪守法。而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实行“连坐处罚”,其实质就是有罪推论,将所有员工看是嫌疑对象,并逼迫员工承担企业自身管理上的弊端所带来的后果,这既是对员工人格尊严的歧视,也是对企业发展的“釜底抽薪”。

  事实上,在公司发出“连坐处罚”通告后,便引起了全公司员工的极为不满,一些员工纷纷到劳动部门反映这种歧视行为。此后尽管当地劳动部门进行了协调处理,但仍有10多名员工在公司承诺结清工资后,愿意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当然,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公司不会为这些员工的离职而忧虑,但公司人心涣散由此可见一斑。

  对一个企业来说,其生存、发展和壮大,不但需要现代化的管理和先进的技术,但更重要的是员工的团队精神和爱厂如家的敬业精神。因而,真正的企业充分地尊重员工,十分珍惜员工的创业精神,相信员工诚实守信。只有企业真正地将员工当员工看,才能激发员工的创造性,培养员工的“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集体责任感。

  显然,以“连坐处罚”来培养员工的“集体责任感”,完全违背了企业发展理念,是一种切头切尾的愚蠢举措。尽管其罚到了所丢失的物值,却罚去了员工对公司的热心、爱心和诚心,罚去了公司长足发展的活力和灵魂。这样的企业,注定其生存不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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