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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军仪仗队二审多得7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1:13 华夏时报

  ■法庭对一审10万判赔改为80万

  ■30余名官兵旁听席上集体鼓掌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三军仪仗队与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名誉权、肖像权纠纷案,昨天在市一中院终审宣判:法院判决信禾公司赔偿三军仪仗队80万元。

  30多名官兵旁听判决齐鼓掌

  昨天上午9时30分,法官宣判:对一审作出的10万元判赔作出改判,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向仪仗队赔偿损失80万元的终审判决。

  法官的话音刚落,30多名前来参加旁听的三军仪仗队官兵不约而同地报以热烈掌声,这种集体掌声在法庭上持续了1分多钟,这也是一中院的法庭上第一次响起集体的掌声。

  多次审理被告均缺席

  在昨天的法庭上,除了三军仪仗队的代理律师、三军仪仗队30多名前来旁听的官兵外,信禾公司没有一人出庭。法院决定进行缺席宣判。据了解,在一审法院的开庭、审理以及二审法院的终审宣判上,均未见到信禾公司的身影,只有该公司的书面答辩。

  此案终审是因为在一审法院作出10万元判赔后,双方对判决不服,均提起上诉后进入二审程序的。

  三项诉讼法庭支持两项

  对于三军仪仗队提出的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三项诉讼请求,一中院在此次终审时对其中两项即肖像权、名称权予以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信禾公司在未征得三军仪仗队同意的情况下,将三军仪仗队在各种场合的形象用于商业目的,必然导致降低和损害三军仪仗队的对外形象;信禾公司使用“三军仪仗队”名称的根本目的还在于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推销,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

  但法院认为,信禾公司并无诋毁、诽谤三军仪仗队名誉的行为。这个终审判决刚好与一审判决相反,一审法院认为信禾公司用三军仪仗的形象做广告,侵犯了该部队的名誉权;但我国法律对集体肖像没有规定,故不存在侵犯肖像权;同时认为,没有盗用、冒用三军仪仗的名称,故不属侵犯名称权。

  ■华夏追访

  赔偿款可能捐给公益事业

  昨天,三军仪仗队代理律师邹可嘉表示,赔偿款有可能捐给公益事业,“打这场官司不是为了钱,而是为维护神圣军队的形象,现在有人利用军队的旗号赚钱,玷污军队的名誉,我们要遏制这种不良现象”。

  ■相关新闻

  “天下第一刀”索赔1元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三军仪仗队用于指挥的“天下第一刀”的专利人沈先生,因网易的报道将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元。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沈先生诉称:他是“天下第一刀”的专利人。2006年6月12日,他在被告开设的163.COM网站上发现了颠倒黑白、歪曲事实的报道,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犯自己的名誉权,并赔偿精神损失1元。

  记者了解到,沈先生在起诉书中没有提到网易的报道具体是什么内容。目前,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天下第一刀:在1992年10月4日,身着新式礼服的三军仪仗队向来访的南非总统曼德拉行了我军历史上第一个军刀礼。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光英为第一把指挥刀亲笔题名“天下第一刀”。“天下第一刀”为直线型,刀身长1米、宽2.5厘米,分别象征着力争第一和两万五千里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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