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食品包装有新规 不符要求包装不准进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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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1:32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韦继川 通讯员韦万春)从8月1日起,食品进出口企业使用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加工生产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将不准销售和出口。记者昨天从广西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新规定的实施将对我区200多家进出口食品企业、10多家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产生直接影响。 近年来,欧盟、日本、美国等对直接与食品接触的包装及包装材料都制定了详细的 法规。国家质检总局于今年4月作出了对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的规定。编辑:韦怡作者:韦继川 韦万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