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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东西?电话骚扰 被骚扰方索赔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4:2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卿研 记者 李寰) 因推销服务产品失败,中企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动力)的推销员竟将四川省同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科技)的法定代表人名字和公司服务热线电话公布到网上,引来骚扰。同兴科技在交涉无效的情况下,将中企动力告上法庭。昨日下午3时,青羊区人民法院就这起涉嫌侵犯通信权、姓名权等权利的案件开庭审理。

  据原告同兴科技的诉状称,2006年4月7日下午,中企动力的推销员打电话至同兴科技推销其服务产品,被拒绝后,该推销员在几分钟内两次拨打此电话继续推销。被再次拒绝后,该推销员在随后的24分钟内不断拨通并挂断此热线,导致该电话在此期间占线,影响该公司的工作。在昨日的庭审中,同兴科技的律师出示了相应的电话记录账单作为证据。中企动力的当事推销员对此的解释是“对方很久才接,接起来我正好挂断……而且我的电话有点问题,不稳定”。

  同兴科技的诉状还称,同兴科技的商务部经理电告对方总公司要求对此事作处理,在被总公司批评后,该推销员将同兴科技的法定代表人何某的名字和公司服务热线号码在全国最大的两家租房信息网——成都租房网和上海易居网上发布,并将其标为女性,并表明有房出租或出售,造成该服务热线在几天内被近千人打入。庭审中,中企动力方面承认有此事,但不承认这是一起侵权行为,认为这只属于该员工的个人行为。当事推销员出庭作证时说:“自己向对方道过歉但对方的态度很不好,于是做出恶作剧。”

  同兴科技要求法庭判令中企动力在人民日报、四川日报及各侵权网站公开发表书面道歉;中企动力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六个月;赔偿因恐吓销售、电话骚扰、互联网侵权、名誉损害、精神损害、侵犯通信权、个人人格权、个人姓名权等各种损失共计50万元。法庭在昨日未对本案作出判决,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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