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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学习胡锦涛同志建党85周年讲话体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4:40 舜网-济南日报

  李抒望

  胡锦涛同志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历史表明,只有深刻认识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力,真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我们党才能得到人民的充分信赖和拥护,才能无往而不胜。”“真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说出了人民的心声,代

表了我们党的正心诚意。对执政党来说,真诚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最根本的就是要用好手中的权力资源,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做到“权由民所授、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控”,和一切伪代表、假代表划清界限。

  对权力的来源和性质的正确认识与判断,是“真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前提。当今世界民主国家的宪法都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然而,在现代任何一个现实的国家中,要使全体人民都来行使国家的一切权力,是很难实现的。从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上看,现在各国的民主制基本上是代议制,西方普遍实行的是议会制,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代议制民主是一种典型的间接民主。在这种间接民主制下面,我们的人民,我们的选民,是将自己的决定与管理国家大事的权力,委托给了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就形成了一些人执掌权力,而大多数人不执掌权力的事实。但是,由于这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所以,权力的本源依然为人民所有。那种认为,权力是执政党的,执政党的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就应有特权,就可以用特权为集团利益服务,甚至为个人利益服务的观念是非常有害的。我们现在的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不能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他们没有搞清楚自己的权力到底是如何才“到手”的。有的领导干部自恃有了一官半职,就忘乎所以地把自己放到了“主人”的位置上,觉得自己之所以能够获得权力,是因为自己的造化或者说是自己的优越素质所带来的结果,而全然不知道这权力的背后究竟意味着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政治学里常用“合法性”一词,来表述广大民众对一个党执政的认同问题。其实,所谓“合法性”,就是公众对执政党的支持和拥护。执政的合法性,不仅体现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而且体现为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的道义上的合法性。同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一样,人民群众对党的认同、拥护和支持,也是与时俱进的。过去拥护、支持,不等于现在拥护支持;现在拥护、支持,不等于将来拥护支持;总体拥护、支持,不等于所有方面都拥护支持。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存在着一个对党执政的合法性的补充与转换的问题,存在着一个对党的执政能力的再认可的问题。对此,胡锦涛同志也指出过,“我们中国共产党之所以成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执政党,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但昨天的辉煌不是今天的‘护身符’,打了天下并不意味着理所当然地永久坐天下,我们权力真正合法的基础仍然来自于人民的支持。”

  权为民所用,是“真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谁授权,就要对谁负责,就要为谁服务,这是政治学的一条普遍原理,也是权力运行的一条基本法则。“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经过长期的奋斗,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党的这种执政地位,是通过革命斗争获得的,是用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归根到底,是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得到的。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政的权力来自人民,所以党就必须受制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在掌握政权的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核心,是受人民的委托,按人民的意愿执好政、掌好权,当好“三个代表”。在这里,必须十分明确,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公仆与主人、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而不是其他任何关系。这种“代表资格”,不是上天的赐予,而是应尽的责任;尽不到这种责任,人民就会把权力收回。只有想到这里,我们才时时有一种责任感、危机感,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生怕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所做的一切,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和最终追求。“真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首先必须解决好为了人民、代表人民、造福人民这个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题。

  权为民所控,是“真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关键。权力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具有整合性和强制性。权力是以专政机器和行政力量为后盾、为基石的,离开了这些,权力将失去威严,丧失威慑力,也就无法将分散的人群和社会组合起来。另一方面,权力又具有利益性和诱惑性。因为权力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在特定的时期内,只有少数人能够得到这一资源,而多数人不可能得到。这样,少数人便可以享受到多数人所得不到的名誉、地位和特权。这种名誉、地位和特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便可以产生某种机遇——权钱交易。这种机遇,对任何人来说都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当掌握公共权力的少数人在滥用权力时,如果感受不到强有力的社会监督的存在,他手中的权力失去了约束,自我膨胀,必然导致权力腐败、政治腐败。这是我们人类几千年的政治发展史所反复证明了的一个铁的规律,无论什么社会,无论什么政党,概莫能外。所以,“真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键在于,要确保掌握公共权力的少数人,在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中,要受到全社会的监督,防止他滥用权力和个人专断。

  监督的逻辑起点在于,任何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必须从坏处着眼,正如英国哲学家休谟的“无赖原则”所阐释的那样,我们在设计政治制度时,必须把一切官吏假定成“无赖”。这就象机场的安检制度安排一样,虽然机场方面知道,并不是所有乘客都藏有武器、都是劫机犯,但是,必须把全体乘客都假定成劫机犯,全体乘客都必须毫无例外地通过安全检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飞行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督,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保护伞,是民主政治制度的底线和生命线。我们传统政治体制设计理念的出发点,是首先假定,官员们都是人民的公仆,都是大公无私的好人,并把职务和觉悟划等号,以为职务越高越正确,官越大越高尚。所以,我们的监督机制从本质上讲,是自上而下的,上级监督下级,干部监督群众。群众啥权力都没有,各级都来监督;而那些权力大的,相反却少有监督,特别是地方、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在监督的真空和断层。因此,必须变革我们传统政治体制的设计起点,改变对“官员无私”的假定,实行高激励、严约束。要变上级监督下级,为下级监督上级;变领导监督群众,为群众监督领导;变少数人监督多数人,为多数人监督少数人。这样一来,老百姓有了监督权,说话有人听了,才能使我们的干部真正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这才是民主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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