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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婴命丧黑诊所 “医生”一审领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8:31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兴仁县人胡顺芬,一样证都没有,竟敢开起诊所给病人治病,并导致一名刚出生40天的男婴死亡。7月29日,记者从兴仁县人民法院获悉,胡顺芬被该院一审以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5年8月31日22时许,许某、杨某夫妇带着刚出生40天的儿子到被告人胡顺芬诊所就医。胡诊断后认为,孩子系长“马牙”,在治疗过程中,其以左手捏住孩子

的嘴用注射针头刺被害人牙龈,接着又刺双手指的第二关节,最后用左手按住被害人头部,右手拿针头刺被害人头部两针,并叫许某用嘴吸孩子头部针眼处。2005年9月1日10时许,孩子死亡。后经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死者因左额、颞、顶叶硬膜下血肿、出血及左额叶脑挫裂伤等严重的颅脑损伤导致死亡。

  本案宣判后,胡顺芬不服,已提起了上诉。作者:尤立宪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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