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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人后将伤者抛下桥 事发江西吉安,伤者被摔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9:29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据《东南快报》报道原本只是一起交通肇事案,却因肇事者将伤者抛下桥摔死,使案件性质转变为一起故意杀人案。

  日前,犯罪嫌疑人梁国林、颜育仁、刘振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此案将择日宣判。

  现年25岁的梁国林是永新县残联的专职司机。今年4月2日20时30分,梁国林酒后驾车载着刘振华、颜育仁,撞到同方向骑自行车的妇女刘笑春。刘笑春被撞后贴卧在轿车车顶,梁国林并未停车,直接驾车逃逸。

  当车行驶至离肇事点约2.5公里时,梁国林发觉被害人仍在轿车车顶,遂将车行驶到肇事点——埠前镇镇政府前的桥上。停车后,三人将刘笑春从轿车车顶抬下,在刘笑春尚有呼吸并发出呻吟的情况下,将其抛下桥致其死亡。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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