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广电医疗服务节目 中国清理5类电视购物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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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3:08 中国新闻网 |
山东聊城电视购物中心中新社发 冯磊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北京七月三十一日电(记者应妮)中国工商总局和中国广电总局今日在此间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八月一日开始,所有广播电视机构暂停播出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五类电视购物广告。 从两局下发的通知可以看出,核心内容是规范广播电视医疗咨询服务的节目,主要是“四个禁止一个要求”即:禁止在节目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禁止宣传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采用的医疗方法;禁止播出医患间热线电话的内容;禁止播出医疗机构的地址、电话。同时,要求在节目中邀请医师、专家时必须标明其身份、职称、所在医疗单位等真实信息。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两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电视购物广告中,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和增高五类广告占到一半以上,而且消费者的投诉也主要集中在这五类广告上,因此两局联合下发联合通知暂停此类广告。至于何时能够解除这一“暂停”的封杀令,相关具体管理办法将在随后出台。(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