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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5万元来自“庆典捐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4:53 新民晚报

  ■新闻追踪

  企业与其搞“扰民庆典”,不如把钱花在慈善上。这不仅是市人大代表的倡议,也是众多企业的现实选择。昨天本报A12版刊登《商家开张不必大呼小叫》引起读者关注。记者从市慈善基金会获悉,今年1月至今,共有646.5万元善款来自“庆典捐赠”。

  各类企业都捐赠

  借助“庆典捐赠”尽“企业公民”义务,国企、民企、外商投资企业都是“庆典捐赠”的主力。今年5月28日,上海申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址落成不搞庆典,将22万元善款全部用于浦东、闵行两区的帮困助学。“申浦”是个股份制企业,10年来,公司组织慈善义工、慈善车队,无偿承担市慈善基金会捐赠物资的运输任务,运送物资价值300多万元,被评为上海市首届“慈善之星”。“人生最大快乐莫过于慈善”,已是被普遍认同的企业文化。

  个人捐款很特别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已向市慈善基金会捐款200多万元。他捐款的起因很有趣,因为他的企业被一家国际大公司收购,成为大公司的销售公司。这位先生很喜欢他的“角色转变”,为了庆祝自己的企业被“成功收购”,他承诺向市慈善基金会捐赠375万元善款。迄今为止,这是市慈善基金会收到的最特别的“庆典捐赠”。

  免税新规来鼓励

  从2005年1月算起,无论是企业捐款,还是个人捐款,本市都实行捐款部分100%免缴所得税。

  如果一家企业向市慈善基金会捐赠了100万元,按照税率33%计征,根据原来的税收政策,企业可免缴捐赠额3%的税收;那么,企业免缴所得税为:100万元×3%×33%=0.99万元。按照新的规定,企业免缴所得税为:100万元×33%=33万元。

  如果个人向市慈善基金会捐赠了1万元,目前上海个人税率共分为9档,若按税率20%计征,根据原规定,个人可免缴捐赠额30%的税收;那么,个人免缴个人所得税为:1万元×30%×20%=0.06万元。根据新规定,个人免缴所得税为:1万元×20%=0.2万元。

  100%的捐赠免税无疑将鼓励更多的“庆典捐赠”。

  本报记者姚丽萍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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