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广州人以车贷骗取近500万元被起诉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5:06 新华网 |
新华网广州8月1日电(记者肖文峰)周柏桃等4名被告人通过使用虚假资料,以购车贷款的方式,在骗取多家保险公司为他们的购车行为提供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后,向多家银行成功申请贷款,总额高达人民币近500万元,造成银行损失接近人民币400万元。8月31日,该案由广州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在2001年7月至2002年7月间,被告人周柏桃、周卫洪、黄东 明利用一车多贷、空车套现和转卖套现的作案手法,使用虚假的个人收入证明及房产资料,以自己或他人名义多次骗取银行贷款。被告人吕伊雄明知周柏桃以购车贷款的方式骗取银行贷款,仍提供自己名义帮助被告人周柏桃向银行贷款。在其帮助下,这一系列骗取银行贷款案中,金额最大的一宗得以完成。被告人周柏桃第一次骗贷就制造了该系列案最大的一宗案件。据指控,2001年7月至8月,周柏桃利用一车三贷的手法,用被告人吕伊雄的名义,以购买同一辆三菱V73吉普车为名,先后骗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越秀支公司、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和华泰财产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随后,向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两次,贷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2万元和45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大都会支行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一次,金额为人民币35万元。周柏桃在向上述银行供款22万多元后停止还贷,造成上述银行损失本金人民币99万多元。 据查,上述4名被告人在一年内共作案10宗。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上海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被骗贷款。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柏桃共骗取银行贷款人民币230余万元,造成银行损失205万余元;被告人周卫洪共骗取银行贷款人民币147万余元,造成银行损失116万余元;被告人黄东明骗取银行贷款合计86万余元,造成银行损失61万余元;被告人吕伊雄帮助周柏桃骗取银行贷款合计人民币122万元,造成银行损失99万余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