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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婴儿需慎食海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5:52 海峡网-厦门晚报

  污染物质在食肉鱼体内含量高

  本报综合消息 据广州日报报道,法国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部门(AFSSA)日前指出,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未满30个月的婴幼儿不宜食用箭鱼、枪鱼等海鱼。

  这些鱼均属于野生食肉鱼,常见的还包括鳕鱼等。但它们的地中海近亲如海鳗、幼

鳗、大比目鱼等鱼种并不在限食行列。

  研究表明,箭鱼等食肉鱼因处于食物链末端,易于集中一种叫做甲基汞的污染物质。该物质会自然地或偶发性地出现在环境中。尽管甲基汞会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在食肉鱼体内含量相对较高。低龄婴幼儿的中枢神经系统会对这种汞的衍生物表现出特定的中毒反应。

  当然,这些鱼不必完全禁食,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每周食用量限制在150克即可,对于未满30个月的婴幼儿是60克。(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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