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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套”将成安全套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6:24 海峡网-厦门晚报

  昨日热议

  事件

  最早进入我们电视生活的“中央一套”,被抢注成安全套商标,而央视仍蒙在鼓里。抢注者为福建长乐市一姓李的自然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证实,“中央一套”避孕套商

标还在审查中,尚未获得批准。(重庆商报)

  评论

  安全套是无辜的

  近年来,一些名人、明星、文化艺术种类被安全套抢注商标的事件一宗接一宗,从“雪村”到“克林顿”和“莱温斯基”,从“无极”到“二人转”,安全套仿佛成了幽灵,无休止地纠缠着文化艺术。不少人指责安全套亵渎文化、败坏世风。

  但在我看来,安全套注册成“中央一套”,和一般的常规注册并无本质不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标注册”其实就是抢先占有,谁反应快谁就能抢先占有它。作为名牌(名人),本身就有巨大的市场效应,被抢注的风险就更大,如果你不超前保护和防卫,就是自己本身的错误,怪不得别人。

  安全套只是普通商品,不该承担亵渎文化、败坏世风的罪名。错就错在人们传统甚至偏执的道德观念,认为安全套是“肮脏”工具。在西方国家,推广安全套被称为性文明,我们的道德观念也应该与时俱进了。 ——张国举

  安全套谁都能“套”?

  

  想把“中央一套”变为安全套,借央视的名气打开销路, 也不问问“中央一套”答应不答应?国家电视台的台标,会心甘情愿地任由你来抢夺?你要出名,人家中央台就不要保名了?即便你侥幸通过了,全国观众能够接受你每天的含沙射影?

  注册商标虽然有着广泛的空间,但也不能如此不择手段啊!因为你是安全套,就可以逮谁“套”谁啊?去年,那个什么克林顿、莱温斯基安全套倒是热闹了一番,可也只是徒有虚名而已,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哪里?

  尽管是昙花一现,但安全套乱“套”名的事情还是不断发生。“黄金甲”被注册了,抢注者要转让费580万元;“二人转”、“人造乳房”等申请遭拒……不是别有用心者的“如意算盘”,就是殚精竭虑者的“玩世不恭”。这哪是在为安全套生产、销售服务,分明就是为少数人的“恶作剧”擂鼓助威啊!

  我相信,“中央一套”不会这样轻易被套住,商标局如果开了这个口子,岂不成了谁的名字都可能成为安全套的商标?我们的商标局缺乏严格的审批程序,给了一些人见谁“套”谁的机会。假如哪一天就有安全套拿你商标局开一次涮,你还会这样慢条斯理地“待定”吗? ——周稀银

  “套”出《商标法》软肋

  

  虽然从感情上来说,大家都反对商家的这种行为,可是感情代替不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商标,不能使用,同时还规定同外国的上述这些形状和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也不能用;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都不能使用。而这个“中央一套”能对上哪一条?比较靠近一点的大概就是“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但要使用这一条也有点牵强附会。

  这个“中央一套”正是套出了《商标法》的软肋。我们必须在完善《商标法》上下功夫,再不能依靠行政手段了。如果没有法律约束,正像一位网友说的那样,有了“中央一套”牌安全套,说不定很快就有“中央二套”牌胸罩。——岳粹景(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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