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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分类救济鼓励先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7:2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黄艳) “低保”的分类救助新方案正式实施一个月了,有份工作的低保户家庭的收入增了,鼓励了低保家庭积极从业;而本来就有份工资不高的工作,却又达不到低保申请条件的家庭,急了。近日,有市民开始质疑新的“低保”分类救助新方案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了,认为新的低保政策是鼓励先做低保户,再找工作。

  针对新的救济政策,家住越秀区的吴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说,广州现在的低

保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330元以下,新方案规定,在计算城镇低保人员家庭月收入时,先将其劳动收入扣除530元,再计算其家庭月入是否符合低保标准。“我和老公的家庭月收入总共为1000元,家里三口人,按人均收入来算,我们未能达到低保申请条件。新政策实施后,如果我没有做工的话,三口之家就只有约500元钱的收入,我们就是低保户了。根据新的分类救济方案算一算,一户有份工作的三口之家的低保户一月能领取1190块钱,这样一家的收入反而都高出一百多。岂不是更划算?我还是先失业做个低保户,比有份工作还强。”

  记者了解到,各区不少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反映,在实施过程中,也确实听说了一些低收入家庭提出过这样的异议。对此,越秀区民政福利科的负责人解释说,吴女士算的这笔账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如果她真的失业的话,去申请低保户并不能成功。因为她有工作能力,有工作能力的,我们采取的方法都是给她介绍工作,鼓励工作。低保户家庭,主要是那些没有或缺乏工作能力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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